四川开放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23-2025年度招标代理服务项目于2023年4月20日发布比选公告,现对比选文件中的部分事项作如下变更:
一、原比选文件第三章第2.2条,“以排名第一、第二名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(如果两个比选人综合得分相同,取比选价格低者)”变更为“以排名第一名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”。
二、原比选文件第三章第2.3条,符合性审查标准内容变更。
变更前:
表一 符合性审查标准
序号 |
审查内容 |
要求 |
1 |
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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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参选人资质是否满足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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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响应文件盖章及签字的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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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授权书是否有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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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是否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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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1、表格中打“√”表示满足,“×”表示不满足,结论是“通过”和“不通过”;
变更后:
表一 符合性审查标准
序号 |
审查内容 |
结论 |
1 |
营业执照是否合法有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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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授权书是否有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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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响应文件盖章及签字是否有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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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是否按文件规定报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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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是否按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|
本项目不涉及 |
注:1、结论中打“√”表示满足要求,“×”表示不满足要求,全部为“√”表示“通过”,否则表示 “不通过”;
三、其他内容保持不变。
四、联系人:张老师028-87762957
四川开放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
2023年4月24日